市委、市政府为做大做强全市会展业,2010年出台意见,提出一系列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,计划到2020年建成设施先进、品牌汇集、服务优质、管理规范、氛围浓厚、功能彰显的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、区域商贸会展中心。
从具体扶持政策看,市财政设立商业发展专项资金,支持培育和引进大型品牌会议展览、推介会展活动、扶持会展企业、培育非政府主导型会议展览活动和会展业发展研究、人才培养等。除此,还有会展场馆经营企业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15%的所得税率优惠、获重庆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,以及国际、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品牌会议展览节庆活动实行一次性奖励等政策。
2014年,市财政会同市商务部门深入实施会展业品牌化、国际化、专业化、信息化四大战略。按照财政资金不重复补贴的原则,重点支持“5123”会展项目,投入1600万元,并着眼提升经济和社会效益,完善了资金补助条件、简化了资金申请材料和审定程序等,全市会展活动市场化率达80%,中国(重庆)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等大型展会活动成功举办。